招生录取工作启动 纪律要求挺在前面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7-05   动态浏览次数:269

73日,我校2017年本科生大面积招生录取工作启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当天下午,学校在和平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了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对今年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包括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全体人员在内的近30位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副校长辛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纪律性严的工作,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细致、严谨、守纪地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教务处处长黄婕在会上做动员讲话,向全体人员提出遵守纪律、熟悉业务、严谨工作的总要求。招生办公室主任项延训就录取期间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做了详细的介绍和布置,并结合教育部和上海市对招生工作提出的“六不准”和“八不准”招生纪律,对不同岗位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再三强调要把工作纪律放在首位,绝不能出现擅离职守、泄露招生录取信息等违反纪律要求的情况。会议期间招生办公室还向不同岗位和权限的人员发放了相应的工作牌证,严格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和凭证进出对应工作场所。所有与会人员都在现场签订了一式两份的承诺书,向学校做出郑重承诺。



2017年是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验收之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增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好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招生录取工作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责任。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期,部门通过过程巡查以及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招生办公室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22)要求进行了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招生录取过程中,也将继续践行“严、细、慎、深、实”工作作风,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防止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整个招生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开通监督电话,接受相关投诉举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