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召开会议宣布干部任命决定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6-16   动态浏览次数:1595

    6月15日下午,纪检监察部门在逸夫楼一会召开会议,宣布学校党委关于纪委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的任命决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沈志超,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沈悦萍,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柴华以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体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沈悦萍主持。

    受学校党委委托,沈悦萍宣读干部任命决定:周容同志任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兼);满桂云同志任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兼)。

    周容、满桂云对学校党委的信任和培养以及领导、同事的关心与帮助表示感谢。他们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做纪律的坚定维护者,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碰硬拼搏,优化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发挥监督效能,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柴华代表纪检监察部门感谢学校党委的重视,坚决拥护学校党委决定,并希望周容和满桂云同志加强角色转变、适应岗位要求,把纪检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团结协作,共同带领部门同志作出新的贡献。

    沈志超表示,本次干部任命和上个月完成的纪检监察部门机构设置调整,标志着学校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向前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对纪委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

    对纪检监察部门班子建设和未来发展,沈志超提出3点要求。

    一是落实落细政治监督。要坚持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做好顶层设计,始终体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这条主线。要继续丰富监督举措,突破“路径依赖”,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贯彻“明明白白”的要求。要突出政治监督重点,统筹处理数量与质量关系,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

    二是健全优化执纪审查。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望态度,充分领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机构设置调整的重要意义。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继续组织研读研讨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塑形”的同时,强化“塑神”。要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尽快梳理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实现工作模式的“系统升级”。

    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要继续做好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相关计划,谋划考核方案。要继续发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谋划、总结能力。要继续保持团结统一的工作氛围,做到“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