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千万“助学款”撂倒一串校长
——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唐运南受审
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原校长唐运南、原党委书记许剑日前因贪污受贿罪被起诉。而此前该校4名原副校长周怀生、黄日梅、郭林华、方福海等分别被判处“判3缓3”至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2004年到2007年间,唐运南伙同以上人员对招收初一学生暗箱操作,分数不够用钱买,形成一个1600万元的所谓“捐资助学款”小金库。他们通过虚报账目、加班津贴、直接私分等手段侵吞巨额公款。
分数不够缴款照读名校
历经大半个世纪的广西大学附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在广西公众中享有很高声誉。2002年12月至2007年11月2日刑拘之前,唐运南在该校任校长。
2004年起,这所中学推出招生新招:凡分数不够的,除西大职工子女和友好单位的学生外,其他由学校组织重新参加考试,对考试成绩列前300名的学生分成三个分数段,按照“招生名额”除部分学生收取“借读费”外,其他分别收取6000元到5万元不等“捐资助学款”。“招生名额”一般由学校内部划定,分数线每年在变。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案发时止,广西大学附中先后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助学款”1600多万元。
“小金库”体制外运行
按财务管理规定,广西大学附中账目由广西大学财务处统一管理,但实际上绝大部分“捐资助学款”是经唐运南同意,存入几名副校长私人账户和学校食堂账户,成为“账外资金”。唐运南等人“商量”:以一个校领导名字开户,存折由第二个人保管,密码由第三个人掌管。2005年至2007年间,西大附中以个人名义开办存储账户多达11个。
在唐运南“牵头”下,学校领导班子动辄以开会为名分发劳务费、以寒暑假加班为名发放“红包”……2005年至2007年间,唐运南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共计67万余元,个人实际所得36万余元。广西大学附中4名涉贪原副校长供述,看着唐运南他们心理不平衡,也想方设法找发票“报销”。有次,在唐运南再次以“业务费”名义报销发票后,许剑等人直接将原副校长郭林华卡中的13万元公款私分。这次“报销”,有的甚至一张票据也没有。为了不留下后患,2006年4月,周怀生等人扛着重达七八公斤的原始票据到校园西头杂货房烧毁,整个焚烧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助学款成乱收费挡箭牌
2007年7月,广西大学纪委对西大附中账目进行审查,要求提供近几年捐资助学款支出情况。为应付检查,在唐运南和许剑指使下,相关人员紧急删除总务处电脑记录,并在市区内一家宾馆包下房间连夜赶制假账。负责调查这起案件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杨怀民说,“捐资助学款”按规定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财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广西大学附中监督管理出现缺位,巨额“捐资助学款”长期在体制外运行,资金不入账,开支随意。
义务教育法指出,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各省区市也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实践证明,捐资助学已成为弥补我国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的措施之一。按规定,捐资助学属于自愿行为,学校不得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杜绝以钱买分,以钱买学籍,以钱选择公办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做法。但现实生活中,捐资助学却“走了样”,甚至成为乱收费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