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自醒 行动上自觉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12   动态浏览次数:5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王岐山同志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政治上自醒、行动上自觉。
  法纪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
  网上有个说法,人在六个时候最明白:倒霉的时候、生病的时候、下台的时候、退休的时候、临终的时候、不自由的时候。腐败分子往往在出事入狱后才真正明白:自由对一个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没有自由一切无从谈起。
  人的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并不是全世界以我为中心。首先,所有人都要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形式与周围发生联系,这种联系本身就是一种制约。其次,每个人都有自由的权利和能力,当某一个体追求自由的时候,就必须要考虑是否影响到他人的自由。因此,自由有其客观的界限,完全不受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和规矩必然同时存在,自由一定要以遵守规则、遵守法纪为前提。
  法纪意识的淡漠,是很多人走向腐败的第一步。每个领导干部必须为自己划一条党纪国法的“红线”,时刻牢记这条“红线”任何时候都碰不得、越不得。要不断加强对党纪和法规的学习,要清楚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不能为的为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少犯或不犯错误。同时,领导干部要敬畏法纪。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要时刻想着法律和纪律允许不允许,事事明白应该不应该,真正做到警钟常敲长鸣。
  侥幸是领导干部必须克服的魔咒
  除了法纪意识淡薄之外,还有一个人性的弱点就是存在侥幸心理。自以为手段高明,无人知晓;自以为位高权重,无法动摇;自以为腐败的人多了,被揪出来的也就那么几个,轮不到自己头上;甚至是已被检举或是调查了,还自以为运气好,不会出什么事。侥幸心理的背后是无知,而侥幸的结果是无所顾忌。俗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据专家推算,如果甲分别接受10个人的贿赂为其办事,与这10人都是单线联系,且这10个人之间彼此都不认识,那么甲被揭露的概率为65%,只有35%的可能不被揭露出来。
  心理学研究指出,侥幸是人的本能,是可以理解的正常现象,通常情况下,侥幸是一种潜意识,不足以支配人的行为(因为人存在理性,能够思考)。然而,当一个人自控能力不强的时候,就会被侥幸的潜意识所控制,从而做出错误的选择。侥幸心理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表现,忽视了事物本身的性质和规律,按照自己的臆想来判断事物的发展。因此,要克服侥幸心理,最重要的还是要进行严格的自我控制和外界控制,其中的外界控制就是监督机制。
  监督是领导干部必须面对的现实
  能够直面人性的弱点,承认个人的缺陷,是正视问题的开始。正因为要求所有人都能很好地自律并不现实,因此才需要外界的制度、监督存在。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拒绝监督、不喜欢监督,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同级班子成员监督,是对自己工作的不支持、不维护;下级和群众监督,是给自己找麻烦、挑毛病。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一方面,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自己的用权行为,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班子成员要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监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无论是主要负责同志还是其他同志,对组织上的批评,都要及时改正;对组织上的提醒,都要认真反思,要坚决克服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和不良倾向。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来自群众的监督,不管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领导干部的每时每刻、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千万不要认为因为自己不愿意监督,群众就不来监督,实际上恰恰相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就是最好的监督。
  自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意识
  “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古代的君子崇尚“慎独”,就是因为人最难的是控制自己的欲望。《性理字训·学力》中写道:“幽隐细微,必慎其几,是曰慎独。”指出了“慎独”和自律的关键是要在“幽隐细微”即细小的地方注意。很多腐败分子在自我反省时都提到,往往是“昏了头”,有了“第一次越界”之后,便渐渐放松了警惕,在“下不为例”的自我麻痹中走向深渊。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小问题会累积成大错误,真乃至理经典。
  自律不仅仅涉及到节制和控制,而且要采用正面的方式来提升个人修养,从而达到自律的效果。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自己作为人民公仆、党员干部而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注重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洁净的心灵,抵挡外界的诱惑。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干净”与“干事”两者缺一不可。要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前提是要不出事。尤其是要克服劳苦功高、稍微放松一点也没问题的想法。在廉洁问题上,从来功不抵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分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周立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