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本科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这既是今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的具体措施。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两个阶段。先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针对《关于开展本科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招生制度建设、决策机制建设、开展廉洁廉政教育的情况,重点针对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审核、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咨询监督渠道畅通、廉洁廉政规定执行等几个方面,进行材料梳理、逐一对照自查,填写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经招生办主要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处长签字背书后提交。在自查的基础上,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招生办进行沟通。
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检查结果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向招生办进行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平稳。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部门不断深化“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持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由“全过程监督”为主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转变,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今后,纪检监察部门将继续开展对其他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好管理和监督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