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逸夫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全体纪委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沈志超同志主持。
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中共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全体纪委委员表决通过了该选举办法。 随后,全体纪委委员表决通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及监票人名单,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委书记与副书记,报中国共产党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原文来源:华东理工大学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1-12
原文链接:http://news.ecust.edu.cn/news/43006?importan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