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上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28   动态浏览次数:348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近日,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徐汇区徐家汇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主任周静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问题。2019年国庆节期间,周静敏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平均每次消费747元/人,并收受2000元现金和价值118元的糕点礼盒。2020年4月,周静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2.普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刘卫东、崔静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购物卡月饼券问题。2019年中秋节期间,刘卫东、崔静波在履职过程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购物卡月饼券,其中,刘卫东收受购物卡4张、月饼券2张共计价值2973元,崔静波收受月饼券2张共计价值973元。2020年4月,刘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崔静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3.上海黄浦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刘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刘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2000元现金。2020年5月,刘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4.嘉定区外冈镇古塘村中泾村联合党总支书记朱月明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月饼礼盒问题。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朱月明和嘉定区外冈镇古塘村中泾村联合党总支副书记曹霞燕、联合党总支委员曹静、陆晓惠等人先后三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在太仓市、嘉定区等地的宴请,并收受月饼礼盒一次。2020年1月,朱月明、曹霞燕、曹静、陆晓惠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原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7 16:40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009/t20200927_226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