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视野丨运用信息技术 赋能精准监督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13   动态浏览次数:28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要求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监督作为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水平、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不断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必须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跟信息化时代潮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以数据库建设为基础,做实平台支撑。数据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内核,也是监督治理的要素。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数据革命带来的变化发展,用网络打破信息壁垒,用系统固化工作流程,用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在未来的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还需进一步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建设互联互通、统一安全的数智监督平台,使之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要坚持系统观念,实施“一盘棋”战略,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把纪检监察数智监督平台建设和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城市大脑等建设结合起来,在政务服务平台及公共数据库建设初始,就将纪检监察监督功能嵌入其中,做到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建设。要运用区块链技术透明可信、去中心化、防篡改可追溯的特性,推进区块链与电子政务全面整合,加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医保社保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应用,提高有效遏制腐败滋生的能力。要加强智慧纪检监察监督平台建设,构建覆盖检举举报、问题线索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处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平台和行政办公、组织人事、场所管理等办公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办理与自我监督的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

  以新技术运用为核心,助力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效率、节省人力,提升精准发现和查处腐败的能力。融入监督检查,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依托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乃至海量的公权力行使信息进行动态监控,通过多维度的关联、碰撞、分析,准确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并通过平台进行实时推送,交由线下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核查。融入审查调查,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在外调方面,利用数字化、物联网时代各类数据互联互通、可溯源的特点,从大数据分析比对中确定可疑点位循线查找,高效发现并破解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的腐败案件。在内审方面,运用元宇宙技术,实现远程谈话、远程取证,提高谈话取证效率。融入案件审理,辅助把关案件质量。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案件审理工作中,建设辅助审理系统,通过系统自动学习大量案例构建知识样本和模型,然后对证据材料、定性处理等进行比对鉴别,发挥智能把关校验作用。融入警示教育,创新教育方式方法。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投影等技术,让受教育者更具沉浸式、互动式和身临其境的体验,加深廉政警示教育效果。融入生态监测,增强预防腐败能力。大数据、人工智能具有强大的预测能力,可以预测出更加准确的廉政风险点、腐败滋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制度盲区以及伴随腐败产生的相关信息,以“让数据说话的方式”,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有效掌握相关情况,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处置、早治理。

  以数据安全为底板,健全保障体系。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关系监督治理成败。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督治理质效的同时,也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积极稳妥、安全可靠。要加强数据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将尖端的信息安全技术运用到数智监督平台建设中,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控系统,有效防范数据运用的安全风险。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数据使用审批机制,对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数据调取、使用的批准条件和程序,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责任机制,明晰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明确追责问责情形,确保数据安全高效应用。(袁洪 作者系四川省达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原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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