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形成校内巡察整改监督合力,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统一要求,3月29日至4月7日,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联合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办)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巡察集中整改期督查调研。
由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朱育红带队,实验室与装备处处长袁洪学,纪委专职纪检员、监察处副处长兼监督检查室主任周容,干部监督室主任范圣法,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汪丽丽,实验室与装备处副处长兼安全办主任徐宏勇、副处长靳文浩等组成的调研组,赴化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6家被巡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督查调研。被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本次督查调研座谈会。调研组与学院就实验室安全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实际困难进行全面探讨,对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制度、运行和保障体系等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座谈,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二级纪委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以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安全监管等情况。朱育红强调,开展督查调研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有关部署要求,对实验室安全专项巡察集中整改阶段的一次跟踪检视,也是对学院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的一次深入探讨,既进一步联动监督合力、传导压力,又充分发挥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等作用。
后续,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协同联动,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巡察整改跟踪问效,以“监督常在”切实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